2004至2005年间,姚明在NBA的前景成为联盟焦点。这位中国巨人正处于新秀合同的最后一年,其卓越的内线技术和庞大的市场影响力,吸引了多支球队的目光。一场围绕姚明未来去向的暗流在联盟中涌动。

西海岸的强力追逐者

当时,对姚明兴趣最为浓厚的球队主要来自美国西海岸,特别是加利福尼亚州。洛杉矶湖人队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追求者。湖人队拥有超级巨星科比·布莱恩特和巨大的球市,科比本人曾在全明星赛上亲自游说姚明加盟。尽管当时湖人队的薪资空间有限,2005年预测无空间,2006年同样如此,但他们仍希望通过球星魅力和冠军前景吸引姚明。球队主帅菲尔·杰克逊甚至对姚明最终选择留队感到不解。同城的洛杉矶快船队也加入了竞争,他们拥有约2000万美元的2005年薪金空间和约2500万美元的2006年空间,其“极具挑战性”的环境被视为一个卖点。北加州的勇士队同样虎视眈眈,他们坐拥旧金山庞大的华人社区优势,并且财务弹性最大,2005年薪资空间预测约2500万美元,2006年更达到约3000万美元。主力球员包括杰克逊·里察德森。

流言背后的紧张局势

这些追逐流言的兴起,并非空穴来风。火箭队在2004年9月就因深感不安,迫不及待地宣布执行姚明新秀合同第四年的球队选项,将其留队至2006年。此举直接回应了湖人、快船、勇士等队“处心积虑抢夺姚明”的传闻。根据NBA规则,姚明在2005年夏天,即其NBA第三季结束后,才有资格与球队谈判长期合同。如果届时未能续约,他将在2006年成为受限制自由球员,其他球队便可自由报价。这为各队的觊觎提供了规则上的窗口。

复杂的续约博弈

其他球队之所以有机会,根本原因在于姚明与火箭队的续约谈判并非一帆风顺。姚明团队希望跳过第四年560万美元的新秀合同,提前获得顶薪,但火箭队拒绝了这一非常规操作。在后续的长期合同谈判中,双方更是陷入长达两个多月的拉锯战。姚明团队寻求一份7年1.16亿美元的全额顶薪,而火箭队因担忧姚明的伤病隐患,最初仅报价3年3300万美元。这种分歧让湖人、勇士乃至达拉斯小牛等队看到了“趁虚而入”的可能性。最终,姚明出于对职业生涯的规划以及对火箭的忠诚感,拒绝了外界的邀请,于2005年8月31日与火箭完成了续约。这场牵动多支球队的争夺战,方才尘埃落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