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-2004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总决赛落下帷幕。常规赛战绩第一的广东宏远队,在总决赛系列赛中以总比分3-1击败八一双鹿电池队,夺得队史首个CBA总冠军。这个冠军被一些球迷和媒体称为“零胜夺冠”,源于一个特定的历史赛制背景。

特殊的赛季与总决赛赛制

广东零胜夺冠

该赛季CBA总决赛采用五战三胜制,并沿用“常规赛排名靠后球队多一个主场”的规则。更为关键的是,当时实行“胜场制”计分。系列赛中,每场比赛的胜者获得一个“胜场”,率先累计获得两个“胜场”的球队即赢得总冠军。这一规则与后来通行的“大比分”制存在根本差异。

广东队作为常规赛冠军,在总决赛中拥有主场优势。赛程为主场-主场-客场-客场-主场(如有需要)。首场比赛,广东队在主场取胜,获得第一个胜场。第二场,八一队在广东队的主场扳回一城,将胜场数追成1-1平。随后两场移师宁波,八一队连胜两场。但根据规则,八一队只是将胜场数改写为2-1,并未直接赢得系列赛。

决定性的“第五场”

由于八一队尚未累计获得第二个胜场,系列赛必须回到广东队的主场进行第五场决战。2004年3月3日,在东莞体育馆,背水一战的广东队展现出强大实力。球队核心李群、杜锋、朱芳雨、积臣等人发挥出色,全队攻防两端完全压制了对手。

  • 杜锋得到全队最高的25分
  • 朱芳雨贡献19分
  • 外援积臣拿下14分和16个篮板

广东队以98-84战胜八一队,将总胜场数扳为2-2平,并凭借常规赛排名优势,根据规则直接赢得了总冠军。

规则下的逻辑与争议

从系列赛进程看,八一队赢得了第二、三、四场比赛,取得了三场胜利。广东队只赢得了第一场和第五场比赛,取得两场胜利。但在“胜场制”框架下,双方累计胜场为2-2,广东队凭借常规赛冠军身份夺冠。这便产生了“赢的场次少却夺冠”的现象,“零胜夺冠”的说法由此流传,意指在对手已取得三场胜利的情况下夺冠。

这一结果完全符合当赛季联赛章程。它凸显了特定赛制对冠军归属的决定性影响。广东队的冠军合法性毋庸置疑,这是球队一个赛季优异表现的最终奖赏,也是其对竞赛规则深刻理解与运用的体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