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动时间
2026 年 10 月启动,覆盖单位职工、退休人员等人群
来源:《河北雄安新区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》(十章八十条)
床日定额(机构)
重度 I 级 40 元/床日、II 级 50 元、III 级 60 元
来源:《河北雄安新区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》(十章八十条)
职工支付比例
70%
来源:《河北雄安新区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》(十章八十条)
居民支付比例
35%,随费率过渡到 50% 左右
来源:《河北雄安新区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》(十章八十条)
居家/社区倾斜
支付比例再提高 5 个百分点;职工最高可达 75%,居民最高 42%
来源:《河北雄安新区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》(十章八十条)
定点评估机构
已确定 4 家
来源:《河北雄安新区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》(十章八十条)
服务项目
20 项生活照护类 + 16 项医疗护理类
来源:《河北雄安新区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》(十章八十条)
居民费率
起步 0.15%,5 年过渡至 0.3%
来源:《河北雄安新区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》(十章八十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