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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(试行)

文号未标文号
发布机构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
发布日期2020-11
适用范围全市
文件阶段试行(需核对是否仍现行)
层级城市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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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件产出的数据

5 项参数挂在这份文件上

职工支付
按床日限额标准的 70% 支付
居民支付
按床日限额标准的 60% 支付
居家倾斜
在相应机构护理支付比例基础上提高 5 个百分点
评估费
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200 元/人次、主治医师 150 元/人次,从基金列支
连续参保激励
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后,每多一年相应提高
该城市共 6 项参数,其中 5 项出自这份文件。
引用方

1 个统筹地区

文件适用于这些统筹地区,不代表每个都已录入市级细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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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款以发布机构原文为准。核验日期 2026-10-17。